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拟订提高本县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意见,推行“质量兴县”和“名牌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上级主管部门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行政许可的管理工作;推行区域监管责任制,加大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巡回监督和执法打假力度,负责生产、流通领域计量、标准化和认证执法工作,受理用户和消费者的申诉,依法查处、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理、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标准登记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行农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县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管理本县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等工作。
科室设置:
设办公室、监督与法制科、综合业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队办公室、稽查队一室、二室、三室等8个股级内含机构。
办公地址:县城人民路15号
联系方式:电话:(0633)5213269
荣誉称号:
被国家质监局授予“消灭无标准生产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