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费收缴工作程序。参保对象将保险金交给本单位代办员,填写缴费明细表和缴费证,代办员将保险金上交乡镇农保工作管理机构,再由乡镇上报县农保处,县农保处对乡镇上报的缴费明细表和缴费汇总表审核无误后,财务人员根据缴费汇总表,审核票款,表款相符后,开据收款收据。财务人员收到保险金的当日将保险金存入开户行。
二、养老金支付程序。农保处对乡镇上报的领取人员明细表经审核无误后,核定每人的月领取标准,填写发放明细表和领取证,填制养老金发放汇总表,然后将养老金拨给县邮政局。邮政员在乡镇农保所工作人员配合下,按照发放明细表,将养老金活期存折和领取证发放到领取者手中,领取者持领取证和存折到开户邮政支局支取。
三、退保工作程序。保险对象要求退出保险,由退保对象(或其法定继承人)写出申请,其保险关系所在的缴费单位出具退保情况证明。因农转非、迁出、死亡的投保对象要求退保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加盖户籍章予以确认。身患绝症等重大疾病的,要携带本人病历。村干部(含在职和离职)要求退保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要经所在地党委政府同意后加盖政府公章。退保手续齐全后由乡镇农保工作人员连同缴费证报县农保处,农保处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按一定比例退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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