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我县卫生工作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拟定与实施,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农村卫生、社会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依法管理医疗卫生机构、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卫生质量实行监测,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全县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承担县地方病防治工作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构。
科室设置:
设办公室、财务科、医政科、政工科、药品招标办公室、红十字会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 、合作医疗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城富强路56号
联系方式:(0633)521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