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测绘工作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依法监督实施;承办并组织调处全县国土资源重大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负责农地转用、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出让、转让审查(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全县测绘管理工作。
科室设置:
设办公室、财务科、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科、地籍管理科、规划测绘科、矿管科六个科室,含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民房站、地价所、规划站六个事业站所和12处乡镇国土资源所。
办公地址:县城文化路11号
联系方式:(0633)5213800
传真:(0633)5217700
荣誉称号:
2006年1月4日,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
2006年1月5日,被省普法办、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先进单位。
2006年1月24日,被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