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文艺方面的方针政策,加强宣传管理,把握好舆论导向;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包括无线和有线网)的规划与管理;参与全县政务数据综合信息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建设和综合开发工作;管理全县有线电视系统(闭路电视系统)、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社会公共场所电视大屏幕;负责广播电视系统内的音像制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全县闭路电视系统上的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类节目播出前端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领导和管理县广播电视台、有线电视台,领导和管理乡镇广播电视站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指导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应用;指导和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视发展需要,组织培养(训)各种专业人才;依法保护全县广播电视设施,查处危害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负责局系统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纪检监察、群团等工作。
科室设置:
设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和16个职能科室、12处乡镇广播电视站。
办公地址:县城工农路9号
联系电话:(0633)5213456
荣誉称号:
省二级档案先进单位;全省统一供片先进单位;全省广播电视管理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