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和监控,研究协调涉及全县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综合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全县产业发展的导向意见,加强产业间的协调发展;监督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研究全县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县政府授权,牵头办理全县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本变更事项的论证审理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及非县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县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监管工作;协调指导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五)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申报、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指导和监督专项建设资金、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和产业导向;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审查上报。申报重大外资项目、大额外汇投资项目。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控;编制粮食和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综合平衡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政策规定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组织制定企业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组织企业的重点改革试点,指导和推动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推动企业集团的完善和发展,促进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
(十三)指导协调县物价办公室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办公室、综合科、经贸与投资科和济体制改革科四个科室;一个事业单位:五莲县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633)521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