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和保障民生,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促进和谐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强化管理监督,力促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的意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坚持打击犯罪与服务大局相统一,增强检察护民意识;坚持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相统一,增强检察亲民意识;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增强检察利民意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了文明高效的执法机关形象。
强化监督保民生
2007年,五莲县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县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孔某残忍地用汽油将两名受害人烧死。该案发生后,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派人提前介入,仅用一天时间就对孔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近年来,该院始终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打击涉及民生问题犯罪的力度。依法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犯民生权益的刑事犯罪。对于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抢劫、抢夺等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案件,以及制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影响公民生命健康犯罪案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持提前介入,依法从重从快办理。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初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从宽处理;设立在押人员权益中心,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体现对在押人员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推行检察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和青少年维权工作,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了平安、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工作,从关系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对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群众直接利益领域的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初查。2007年,该院一举查办了6件涉及矿产资源的系列贪贿案,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在查办企业经济犯罪案件中,改进办案方法,做到“四个不轻易”,即:不轻易查封企业帐目、不轻易暂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不轻易冻结银行帐户、不轻易发表有损企业形象的新闻报道,努力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健全诉讼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侵犯民生犯罪案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监督,促进民生问题在公平正义的途径上解决。该院在办理杨某申诉五莲县洪凝镇某村委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发现原判决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未采信,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实体处分错误,遂及时向日照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最后,该案获改判,为杨某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杨某十分感动,于2007年6月给该院送来了一面题有 “人民公仆,秉公办案”的锦旗。2007年以来,该院依法监督立案3件3人,追捕漏犯2件6人,追诉漏犯1件4人,不批准逮捕23件37人,不起诉1件1人。立案审查民行案件12件,经审查提请抗诉11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热情接待暖民心
在五莲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有这样一段文字:“同志,为更好地为您服务,你可以从下列人员中任选一人作为你的接访人,也可以预约时间、地点进行接访。”文字下面是一溜照片,都是院党组成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来访者选择接访人”做法是该院从2003年就推出的一道“特色菜”,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开辟了一条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绿色通道”。对此,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专门批示:“五莲的做法好,可在全省推广。”
一次,五莲县户部乡某村村民王某和妻子抱着一个未满月的女婴,气冲冲地来到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室。他们把婴儿往沙发上一放,说:“俺闺女被人糟蹋,都生孩子了,可办案人员抓了人又放了,说是因为检察院。今天俺就为这事来找你们检察长,如果你们不管,俺就把孩子放在这里,再向上找。”当时,检察长外出了,接访人员给他们倒上茶水,好言相劝。检察长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回院里,向有关办案人员详细询问了案情经过。原来该案因证据不足,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时,已将近中午下班时间,检察长耐心和王某夫妇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两个多小时过去了,王某最后激动地握着检察长的手说:“为这事我们跑了好几个部门,没有这么详细向我们解释的。”此时已是下午一点多,检察长又安排干警在伙房为他们做了午饭。在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此案最后依法得到了公正处理。
一件件小事,倾注了检察官们为民负责、服务群众的一腔真情,体现了他们文明办案、公正执法的工作意识,把对老百姓的爱化做自己的具体行动,为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余件,均依法认真地做出妥善处理,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这一做法受到上级检察院通报表扬。
联手打造文明居
宽阔平整的水泥路伸向村民庭院,村前小桥流水、鹅鸭嬉戏,村内窗明瓦亮、干净整洁,健身场上老年人在活动筋骨……“建设‘生态文明’,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我们先行了一步!”如今在洪凝镇许加庄居,环境变美了,村庄变靓了,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生态文明村镇”创建带来的新气象。但在几年前,许家庄居呈现出的却是一幅邻里纠纷不断、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村办企业不断亏损的落后面貌。
近年来,五莲县检察院根据县文明委的部署,与许家庄居结成文明共建对子,通过开展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相互配合,共同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自文明共建活动开展以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地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县检察院协助许家庄居硬化了街道,铺设了生活小巷,整理了路边排水沟,帮助该居新建了一些居民健身娱乐场所,购买了健身娱乐器材,健全了该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丰富了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同时,在具体活动上给予积极帮助,协助许家庄居进一步开展党建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的优势,积极向居民开展法律宣传和提供法律服务,鼎力助推村居集体经济发展,联手打造“平安和谐村居”,使该居的居容居貌焕然一新,一跃成为全县“十佳生态明星村居”、“省级文明单位”和“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该居居民们高兴地说:“我们能过上今天的好日子,是与检察院和我们居委会开展的文明共建活动分不开的。” 赵风磊 王治京
领导班子
院领导带头结对帮扶
办公环境
荣誉集锦
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
省级文明单位
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
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
全省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全省档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全省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
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全市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