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五莲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五莲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突出抓好保险扩面、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三个重点,积极探索实践新形势下做好医疗保险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有力地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新五莲做出了积极贡献。2004年,共实现医疗保险扩面1.7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885%;收缴医疗保险基金1586万元,基金征缴率达到100%;建设了全市第一个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网络,管理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各项业务指标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全县医疗保险事业发展驶入了“快车道”。我县医疗保险工作被省社会保险局授予“全省医疗保险经办先进单位”,被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授予“全市医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以医疗扩面为重点,立足四个到位,增强基金支撑能力
我县于2002年开始建立和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由于起步晚,医疗保险覆盖面窄,保障功能较弱。为了改变这一被动局面,2004年,我们将扩面作为开展医疗保险工作的总抓手,认真落实领导力量、政策措施、舆论宣传和责任落实四个到位,有力地提高了医疗保险参保率。目前,全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到234个,参保人员32398人,新增参保单位77个,新增参保人员17713人,城镇职工参保率达到75%。
(一)领导力量到位。针对当前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及时向县领导反映汇报情况,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2004年,县政府召开了两次县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情况的汇报,于7月份专门召开了全县企业负责人和乡镇长参加医疗扩面征缴工作会议,会后,县政府分管领导又召开了12处乡镇长座谈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医保扩面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政策措施到位。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五莲县实际,提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企业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和《五莲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对我县的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和规范。制定了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缴费方法,对困难企业确实无力足额缴费的,可采取先建立统筹基金、暂不建立个人帐户的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6%调减至5%,并出台了最低缴费年限等相关政策。同时,明确了补缴时间,只要纳入参保范围的单位,不按期参保的,以后参保时,必须从2004年1月1日起补缴,补缴期间只计算划入个人帐户,统一筹金不予支付。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我县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舆论宣传到位。为搞好扩面工作,我们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展立体式宣传,并印制了各类医疗保险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开展街头咨询,组织人员深入到用人单位宣传等有效途径,使医疗保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四)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医疗保险扩面工作深入开展,我们制定了扩面工作意见,明确了扩面工作的重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专门成立了有关处室参加的6个工作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实行目标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目前,全县12处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规模以上企业大部分参加了医疗保险,带动了全县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开展。
二、以强化管理为手段,落实四项措施,提高医疗保险运行质量
2004年,我们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突出抓好基金征缴、医疗服务、基金支付和网络建设四个重点,提高了医疗保险运行质量。
(一)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我们提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费收缴工作的意见》,将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作为信用等级评定和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工作中,我们调整了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方法,把基金缴纳与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挂钩,对欠缴医疗保险费的,按期征收滞纳金,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报销,并把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到参保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根据几年来各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将参保单位进行了分类,把征缴工作的重点放在拖欠时间较长、拖欠医疗保险费较多的单位,采取电话催缴、上门催缴、稽核等方法强化基金征收。2004年,共征收医疗保险基金1585.99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82.46元;大额医疗救助金137.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金166.45万元。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中没有出现欠费现象,基金征缴率达到100%。
(二)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中,我们紧紧抓住医疗费用支出的源头,把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单位的管理上。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促进各定点单位之间的有序竞争,2004年,我们打破所有制等界限,进一步扩大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并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目标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及时与25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全部落实了协议管理措施。同时,定期开展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日常服务工作的监督。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目标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并组织职能处室和有关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协议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惩政策。通过这些措施,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主动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努力减少医疗资源浪费。
(三)加强基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和纳入专户管理的规定,确保基金安全;严格执行医疗费用支付和结算规定,不符合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支付。同时,进一步完善医疗费结算办法。2004年,我县对管理难度较大、医疗费用支出增长较快的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了调整,特殊疾病患者和离休干部都实行定点医疗,费用结算分别采取“按病种限额结算”和“总量控制、超支共同负担”的办法,进一步增强了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管理中的责任。2004年,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12.12万元,其中个人帐户支出283.2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478.32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支出139.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共济金支出10.54万元;离休干部医疗保障金征收360.28万元,支出338.51万元,均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管理目标。
(四)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的需要,实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即时、有效监管,2004年,我们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了全市第一个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网络,并更新和发行了电子版社会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系统有医疗保险费征收、医疗费用审核监督、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等功能模块,与县直17家定点医疗机构、8个定点零售药店共25处定点单位联网。从运行情况看,有效地实现了对参保单位交费情况的监督,对定点单位的每一笔医疗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减少了手工操作容易出现的各种弊端,医疗保险费征收、参保人员就医、住院及费用结算等工作能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更加方便快捷。
三、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开展四项服务,打造医疗服务品牌
我们以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确立以参保人员为本的服务理念,把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医保服务质量的标准,深入落实了优质服务、登门服务、全程服务和阳光服务四个服务活动,树立了医疗保险服务品牌。
(一)开展优质服务。结合医疗保险工作实际 ,我们制定了岗位工作规范,印制了《工作规范选编》,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和文件选录四个专题,进一步明确了医疗保险业务职责、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制定了学习、工作、卫生、纪律、考勤“五项制度”,建立了错事追究制度,制定了“五个不准”,即不准工作日中午喝酒、不准迟到早退、不准随便串岗、不准违反政策程序办事、不准越级越权行事。为了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推行了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无“三乱”和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同时,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挂牌上岗、服务承诺三项基本服务制度,开展了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接待、一片诚心服务“四个一”文明礼仪,推广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要求职工在服务过程中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解答问题仔细,宣传政策到位,办理业务认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二)开展登门服务。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联系企业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用人单位现场办公,实行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三上门”,变“坐门等客”为登门服务,实现了服务“零距离”,开通了医疗保险“绿色通道”,缩短了办事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开展全程服务。设置了医疗服务大厅,制定了流程服务示意图,从参保登记、医疗服务、个人帐户管理、住院登记、转诊转院备案、费用结算到管理监督等实行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在医疗服务大厅设置了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参保人员查询医疗保险政策、个人帐户收支情况和单位缴费情况,使参保单位和职工办理业务一目了然,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开展“阳光”服务。按照公开、公平、求实的原则,对医疗保险办事程序、政策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全部向社会公开,确保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同时,完善内外监督网络,对内设立了“局长信箱”,广泛征求全体职工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外设立了意见箱,发放了《社会意见征求书》,聘请了16名社会监督联络员,定期 召开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尽管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与兄弟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东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断创新创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使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