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日照市委、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推动科技进步的意见》(日发[2004)19号)精神,大力加强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推动科技进步,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科学技术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技术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的先导作用,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快速、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 以企业为主体,立足于产业、资源优势,突出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大重点,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领导等措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引导和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二、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一)积极培植高新技术产业。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工作重点,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和招商引资结构,引进高新技术项目。要立足于培育,着眼于扶持,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尽快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县里将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作为企业考核的指标,纳入企业考核的内容。
根据我县的产业发展基础,重点在以下方面培植高新技术产业:
1、汽车、农用车零部件产业。积极应用虚拟制造、快速成型等关键共性技术,进一步提高技术开发能力和零部件产品质量;整合车桥、车用曲轴、连杆、活塞、内饰件、车灯、刹车片等配套零部件生产资源,建设汽车农用车零部件产业基地。
2、生物技术产业。重点支持运用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发酵制品、食物、饲料添加剂及中草药制剂,提升产品档次,扩大产业规模。大力支持金粟生物公司等企业运用生物技术加工提炼高科技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做大我县生物技术产业。
3、精细化工和新材料产业。重点支持开发工业表面活性剂、水处理化学品、高纯试剂、新型燃料和燃料添加剂以及橡胶、塑料、纺织、造纸助剂和树脂状高分子材料。大力发展特种纤维、高技术陶瓷和复合材料,积极研究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及配套原材料。
(二)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积极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在全县工业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工业智能控制等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重点嫁接改造机械、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建材等支柱产业,突出抓好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建设。
2.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都要制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提高传统工上技术装备水平的实施计划。“十一五”期间,使主要主产企业技术装备有70%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商务技术,促进第三产业实现服务现代化、信息网络化、管理智能化。重视高新技术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中的应用,积极推进社会事业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县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农业科技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重点,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为主线,加强农业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强化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进一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一)大力组织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工程。农业良种是农业高产优质的基础,必须把推进农业良种产业化作为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关键措施来抓。一是加快农作物良种产业化。重点引进、选育优质高产作物新品种,促进粮食、油料生产的优质、安全;加快种植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名优特品种。二是加快林果良种的引进、选育,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资源,建设林业强县。三是加快畜禽新品种(系)的引进、选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采用常规技术与高新技术相结合,提高新品种选育及其快速扩繁能力,加速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二)加快农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
1、加强特色农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特色优势农产品标准化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突出抓好蔬菜、板栗,桑茧、鲜果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县农产品的竞争力;
2、加强可持续农业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围绕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农业环境保护、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研究开发和应用等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积极研究开发一批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食品和其它生物制品,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农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载体建设,构建新型农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1.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的改革,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各类技术合作组织,创新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和发展活力。
2.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在继续抓好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同时,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设4个具有较强技术集成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的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使之成为我县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的重要载体。
3.发展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是内联农户、外联市场的重要桥梁,是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的新型载体。要围绕培育和发展农村支柱产业,重点培育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农业科技示范企业,带动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科技进步。
(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加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大力实施星火科技培训工程,建立星火科技培训基地,建立完善农民技术培训队伍,有针对性地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增强科技致富本领。要继续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一)积极构建以高校、科研机构为依托的应用技术研究体系。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县建立科研机构和研发基地。积极引导、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科研院所,大力发展民营科研机构,培植新兴创新力量。要立足我县优势,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参与以青岛为龙头的半岛城市群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借助外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重点抓好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重点扶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合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立起4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0家以上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我县7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起研发机构。县里将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进行考核,列为企业考核的内容。
(三)切实加强以科技中介机构为支撑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我县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科技咨询评估机构、科技成果推广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尽快形成一个功能比较完善的创新服务体系,为推动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科技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形成合理分工、相互协作、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切实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是科技创新的决定性因素。要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把培养、引进、使用人才作为提升我县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措施来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
(五)建立支持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一是贯彻实施《五莲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奖励,并落实好科技创新成果在职称评定的作用。二是设立专利申请和专利实施专项补助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激励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企事业部门要积极支持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申请专利、成果申报的费用,应由单位予以承担。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各项政策,鼓励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推动科技创新。三是对引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办科技龙头企业的有功人员县里将按照招商引资的规定奖励。四是对新创建的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获得有机食品认证,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给予奖励。
五、突出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推广工作
在目前我县科技资源匮乏、创新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必须立足实际,扬长避短,坚持“拿来主义”,充分发挥优势,抓住当前科技资源共享互动的良好机遇,转变观念,加大力度,突出抓好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中介应用推广工作。
(一)积极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一是加强科技成果资源库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科技成果交易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拓宽科技成果信息渠道,丰富科技成果资源。二是每年组织参加一两次科技成果交易洽谈会,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在我县转化。三是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的科技中介机构,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定期发布最新科技成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二)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各项政策,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较大规模的高新技术成果,以入股形式参与转化的,成果价值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35%的限制;将职务科技成果转让他人实施的,应当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5%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其所得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对引进的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征地、建设、注册、批复等手续,并享受财政税收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对获得省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员要积极落实省、市劳动模范评选优惠政策。
六、建立和完善科技投入融资体制,切实增加科技投入
(一)逐步增加政府的科技投入。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科技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确保每年有较大增长。从2005年开始,全县各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要按照占当年财政支出1%的比例列支,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长,做到专项资金、单独列支、专项使用。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科技三项经费(应用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重大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提高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质量:一是重点扶持高新技术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能形成产业化的重大项目。二是对项目经费实行跟踪审计管理,季报季查、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实行项目扶持经费回收制度,扶持项目完成验收后:科技主管部门要按比例回收科技扶持资金,充实科技三项经费专户,作为第二年的科技发展资金、实行滚动发展。
(二)切实增加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投入。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科技投入的主体。企业要千方百计增加科技投入。一般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经费要分别达到销售收入的1%、3%和5%以上。
(三)鼓励金融机构增加科技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现金流量稳定、经营稳健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经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以科研机构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或其它收入权作质押的贷款发放形式。国有银行要积极向上级行推荐争取项目贷款,要积极争取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我县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投入。
(四)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作用。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省以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省以上新产品,新增加的地方收入部分,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七、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落到实处,把科学技术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资源来对待,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来加大,把科技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来培育,把科学技术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紧紧抓在手上,使科技工作真正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充分发挥科技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科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共同推动的合力。县科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科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和落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发展计划,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综合职能部门的作用。计划、经贸、外经贸、农业、财政、税收、金融等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共同开创我县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三)认真开展科技进步责任制考核。按照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制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和调度通报制度。对科技进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定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