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补充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有关法规规定和全省统一部署,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部分国家公务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六)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不限户口所在地,其他人员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我县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
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
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日照人事人才网(www.rzrsrc.com),如实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县组织人事部门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县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按要求到县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认定手续。现场认定时,报考人员需本人手工填写《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和承诺书也可以提前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提交《市县乡机关考选录用公务员准考证》主证。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考务费及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要在规定的时间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报考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笔试准考证。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应在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其他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省、市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上述人员在进行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笔试时间为5月14日,全市统一在市直设考场,市里统一组织笔试。
上午 8:00-11:00 申论
下午 2:30- 4: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的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 6: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四、考核录取
进入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全面情况。如招考部门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经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公务员的招考体检工作,按照《转发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日人发[2005]10号)标准执行。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取通知书》,凭《录取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的有关手续。
五、录用后的待遇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录用计划
招考部门
人数
职位
专业
乡镇机关
15
普通管理职位
不限
※业务服务信息
业务科室办公电子邮箱
为方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与相关科室的业务沟通,推动我局“阳光人事计划”的深入实施,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现将人事局业务科室电子邮箱网址对外公开,请收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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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科:wlrsg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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