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日照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2005年度全国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业已结束,现将部分专业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各区县、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公布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合格人员名单和人数,于12月底前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有关手续(联系电话:8781106)。经审查汇总后,由省人事厅核批。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要对合格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有效证件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审查(包括原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准考证、身份证),交两张与准考证同底版的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所取得的资格,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在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发现有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办理办法。各单位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汇总表》,指导考试合格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登记表》(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的考试成绩尚未公布,暂不办理),由主管部门集中一次性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人收取工本费7元。
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抓紧落实,确保证书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