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制度。是一种职业许可制度,它包含三层含义:
一是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不是教育行政部门,也不是地方政府实行的。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二是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实施。其法律依据是《教师法》。教师资格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三是教师资格是教师职业许可,就是说自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凡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被某个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享有国家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2.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
(1)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有利于政府的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严把教师队伍的“入口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形成多渠道培养和聘任教师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从教,为社会人员从教开辟一条渠道;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为真正实施教师聘任制,优化教师队伍奠定基础。
(3)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失去教育人事改革、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的制度性措施,是使教师的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保证,有利于解决不合格教师问题,优化教师队伍。
(4)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全社会尊师重教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体现教师的职业特点,有利于全社会充分认识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的重要性,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使教师地位、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质量形成良性循环。
3.教师资格分几类?
教师资格按照不同教师资格需求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七类。
4.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种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例如: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等学校担任教师。
5.各种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要求
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种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6.对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
由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有教育教学能力,教师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识按照不同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传授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学习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学生的特长和潜力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教育教学能力的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7.担任教师工作必须具备的身体条件
主要是要求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等。具体标准参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要求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除了要有一定的学历作基础外,还要有相当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实践锻炼。《教师资格条例》第七条第二款中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9.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10.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很高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取得结业证书。
11.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非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须提供如下材料就可认定教师资格: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则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车牌提供);
(4)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普通话水平则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影印件);
(以上材料中原件经审核后退回本人)
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
12.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与非应届类似,提交的材料略有不同:
第(2)项改为在读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第(3)项《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
到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
13.非师范类毕业生及第一学历达不到所申请教师资格规定学历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如何申请教师资格。
与非师范类教育专业类似,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外需:
1、参加教育学、心理学两课培训(自愿)、考试,取得合格证。
2、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4.如何申请两种以上的教师资格
一个人可以具有几种教师资格,但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或以上)教师资格。
1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是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16.教师资格认定的属地要求
申请者只能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
17.申请方法及时间安排:
每年2-3月份县教育局组织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考试报名(没有普通话登等级证的同时进行普通话测试报名),4—5月份县教育局联系安排普通话测试,5月份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6—7月组织体检,6月底正式受理报名,7月份组织面试及教学能力测试,7月底做处认定结论,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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