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范围是2008年1月10日前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1月10日前完成农户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工作;1月11日-1月25日各村委会完成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上报工作;1月26日起,各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面积及核实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1日把汇总面积、各村种植面积以乡镇正式文件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农业局对各乡镇种植面积汇总后上报。
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综合补贴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的兑现到农民手中的重要基础。为确保核定工作顺利进行,我县明确规定各乡镇政府、各村民委员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辖区内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县农业局、财政局负责做好检查、督导工作,确保有关数据真实可靠,杜绝因弄虚作假和核定面积不实出现群众上访等问题的发生,确保整项工作顺利进行。严肃工作纪律,完善保障措施。建立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本次小麦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乡镇要采取乡镇干部包村的办法,加强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确保核定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明确核定工作各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对未认真核定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会议、广播、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设立小麦面积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