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五莲县委召开常委会对31名拟任免的科级干部进行表决,会议改变以往口头或举手表决的做法,采取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县委常委一人一票,当场投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干部任免常委会票决制,是该县细化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标准的措施之一。
选人用人历来是社会关注的敏感话题。“群众之所以产生猜测、意见,根源还在于干部选拔中确实存在一些程序透明度不高、有些规定存在弹性空间的问题。”五莲县委书记崔亮说,“因此必须在《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框架下,创造一套符合县级实际,具体化、制度化、易操作的工作规程。”
去年以来,该县整合中央、省市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方面的文件要求,制定实施了《县委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操作规程》,将干部选用流程科学划分为“前期沟通→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后续工作”8个步骤、35项具体程序,并制定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实行间隔就座的规定》、《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公告期间有关问题的规定》等31个配套规范文件,初步构建起一套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选人用人“显规则”。
《规程》突出“规范、公开、具体”思路。整个选人用人流程,从会议投票推荐到个别谈话推荐,从确定考察对象到书面征求意见,从酝酿研究到讨论决定任职,每个步骤由谁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均逐一作出明确要求。同时,坚持全程公开,把选人用人的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原原本本交给群众,让群众明白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知道选了什么人。
有效的权力制约,严谨的运作程序,广泛的社会监督,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规程》实施一年多来,五莲县共选拔任用科级干部81名,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双过半人选占90%,市县两级未接到一起违反操作规程的来信来访。今年2月,中组部《组工研讨》系统地介绍了五莲的经验,引起广泛关注。5月份,山东省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实地调研后,对该县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作者: 徐健 梅文日 张民
2008年07月5日 农民日报 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