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精神,坚持工作力量、工作措施、领导责任 “三个下移”,努力夯实全县稳定基础。
工作力量下移。在2007年街头等乡镇试点的基础上,我县全面推行乡镇维稳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对乡镇、村综治组织进行有效整合。在乡镇配强配齐1-2名高素质的综治专干;在村居设“一办两会一队”(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巡逻队),确保有一名副职专管,一名专干专抓;在村(居)民小组设“一长两员”(综治小组长、调解员、信息员)。各乡镇按照不低于实有人口人均2元的标准将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基层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
工作措施下移。推行综治责任落实“四为主”、治安防范构建“六张网”、创安组织“八大员”、治安环境努力创“十无”“四六八十”工程,有效破解基层平安建设责任落实难、人员组织难的难题;抓好于里镇北店村“三防联动”、222省道十部门联合警务工作站、许孟镇大珠子村村民义务联防等典型的培植推广,全面带动农村平安建设;继续推行农村治安保险、“平安大喇叭”等有效措施,采取财政贴一点、集体筹一点、群众集一点的办法,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集、市场运作等多元化的平安建设经费保障机制。
领导责任下移。建立全县可防性案件发案总数和万人发案数月通报制度,对乡镇、单位按月排名计点考核;着力强化督导机制,对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治安问题专项跟踪督办,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各类事故的发生。(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