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各有关单位:
《五莲县文明机关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五莲县文明机关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试行)》已经县文明委领导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1、《五莲县文明机关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2、《五莲县文明机关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试行)》
附1:五莲县文明机关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文明机关创建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文明机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文明机关为全县党政机关两个文明建设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 县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在县文明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文明办负责做好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机关各单位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第二章 文明机关的标准
第四条 文明机关建设的标准: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施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作风民主,在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
(二)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在县内居前列。制度健全,实现工作程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强,态度好,效率高,群众满意;文明档案管理符合《五莲县精神文明建设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三)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机关内部的各种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扎实有效,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机关干部重视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学习,遵纪守法,克已奉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
(四)环境卫生优美整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单位内外环境整洁优美。积极配合和参加县里统一布置的卫生整治活动,自觉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卫生监督。
(五)治安安全状况良好。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有力,无安全事故。
(六)创建工作扎实有效。重视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创建规划和阶段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参加军警民共建、城乡精神文明共建和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文明机关的评选和奖惩
第五条 参加县级文明机关评选的单位,要有独立的机关党支部。
第六条 县级文明机关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党委审核推荐,县文明办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经文明委主任会议审定,报请县委、县政府命名。
第七条 被评为县级文明机关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发文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第八条 县级文明机关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每两年命名一次。届期满,未被重新命名的,取消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第九条 县文明委对文明机关有检查监督权,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建议给予撤销。
第四章 文明机关的管理
第十条 县级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由县文明委主管,各党委协助管理。
第十一条 县级文明机关要把开展创建活动情况主动及时报告县文明委。
第十二条 县级文明机关变更单位名称,应及时报告县文明委,由县文明委视情况作出处理。已撤销、合并的原县级文明机关,其荣誉称号自然取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文明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2:五莲县文明机关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试行)
一、领导班子建设(20分)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施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5分)
2、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勤政廉洁,作风民主,在干部群众中威信高、形象好。(5分)
3、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党建工作制度健全,活动正常,党组织战斗力强,党员作用发挥好。(6分)
4、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总结、有记录。(4分)
二、业务工作 (20分)
1、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县委、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5分)
2、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在全市同行业达到先进水平。(4分)
3、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审批制度规范,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办)负责制;科室职责明确,全体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工作环节清楚,程序科学,责任到位,管理有序;文明档案管理达到标准。(7分)
4、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强,态度好,效率高;办理“提案”、“议案”和信访件认真及时;为群众为基层办事措施落实,有成效。(4分)
三、思想道德建设 (20分)
1、机关干部学习制度落实,并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3分)
2、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廉政制度落实,机关内无违法违纪现象。(4分)
3、机关内部各项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并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4分)
4、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办事公道、诚实守信、办公文明,思想作风好;同志之间团结互助,科室之间工作协调,配合默契。(5分)
5、重视关心机关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一定的文体设施。(4分)
四、环境卫生(10分)
1、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单位内外环境整洁优美。(6分)
2、积极参加县里统一布置的卫生整治活动,自觉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卫生监督。(4分)
五、社会治安(10分)
1、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5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有力,无安全事故。(5分)
六、创建工作(20分)
1、重视文明机关创建工作,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和承办日常事务的职能科室。(7分)
2、有创建规划和阶段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7分)
3、积极参加军警民共建、城乡精神文明共建和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活动。(6分)
七、加分因素
1、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被国家和省、市、县推广学习的,分别加20分、15分、10分、5分。
2、获得当年度国家和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分别加15分、10分、5分。
200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