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签字仪式,也是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启动仪式,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和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共建工作,促进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示范村建设,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县国税局对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发出了倡议,共建双方签订了协议书,共建对子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充分明确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县的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得比较早,在八十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展起来。当时,农村工作基础差,文明村数量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明显滞后于县城。而县城中的文明单位,在经济条件、人员素质、工作基础等方面较好,对农村有较强的带动力,但在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针对这种情况,我县把经济工作搞横向联合的办法,移植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大力开展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谊、共建文明”的活动。这一共建活动,把过去的军民、警民共建扩展到了工农、厂校等跨行业共建,把基层单位的共建扩展到了行业与乡镇之间的大面积共建,把过去的单项交流变为两个文明的双项共建。活动的开展有效地调动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城乡各单位纷纷结成共建对子,开共建会,订协议,开展活动,基本达到了“联心联利、共兴共荣、互为依托、共建互促”的目的。到九十年代初,全县城乡文明单位共建对子已达49个,参加单位98个,县直系统和乡镇共建对子10个。其中在1988年,我县还与邹县结成了建设精神文明姊妹县。2000年,中央文明委在辽宁省开原市召开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座谈会,推广了开原市城乡共建精神文明的经验,城乡共建的形式和内容都有了创新,共建文明活动在新的世纪又在全国掀起新的高潮。
应该说,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对于提高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对于全县农村的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农民素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效果比较明显。但从目前情况看,全县的城乡精神文明共建工作明显弱化,大多数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一是社会发展的任务目标有了变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有了变化,而共建的内容和形式基本没变;二是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共建的方法和内容没有创新;三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机构变化比较大,主要领导没有及时衔接,有些共建对子已形同虚设。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一届县委、县政府也提出了建设“山清水秀、县强民富”的新五莲的奋斗目标。实现上述目标,离不开城乡的共同发展,离不开城乡的全面小康。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应是城乡共同发展的现代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也应当是城乡共同进步的精神文明。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可以充分地发挥城区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城区文明单位的工作实现新突破。因此,抓好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开展好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落实措施,深入扎实地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
这次共建,我们在城区选了30个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农村每个乡镇选了2个文明示范村,中心镇选了4个文明村。这些单位都是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佼佼者,选出这些比较过硬的单位,为我们搞好共建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前些日子,我们专门召开了城区共建单位座谈会,征求了意见,城乡共建活动得到了城区共建单位的积极响应,县实小学还邀请共建方高泽村共同举办了第十一届艺术节。这说明我们的共建活动符合共建双方利益,有很好的合作基础。下一步,共建双方关键是抓好落实。
第一,明确标准, 对口共建,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强联合。这次共建活动的着力点要放在强强联合、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提高上,因此,在选择结对标准上提出三个要求:一是共建双方单位的一把手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是共建双方单位要有较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和经济基础;三是共建双方单位要有切实可行的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共建双方建设成为我县过硬的文明示范窗口和文明示范村,带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提高。
第二,优势互补、丰富内容,确保共建活动常建常新。这次活动要把城乡共建与文明示范窗口和农村文明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总的是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做到互帮、互助、互学,在共建互补上下功夫,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农村致富奔小康这个主题,突出职业道德水平提高这个重点。具体说,一是共建双方要做到六个共同:共同建立市(村)民文明学校,共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共同建立学习型组织,共同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共同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共同建设小康社会。二是以城带乡。城区文明单位要发挥物质条件、人才资源、技术手段以及精神文明创建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帮助各示范村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改善村容村貌,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培育村居文化。三是以乡促城。各示范村要发挥自身优势,为城区文明单位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提供支持和帮助,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树立坚持“两个务必”、艰苦创业的思想,树立动真情办实事的工作作风。通过共建,达到在物质文明建设上相互帮助,在精神文明建设上相互促进,在思想道德建设上相互学习的目标,密切城乡联系,加强经验交流,互相启发工作思路,共同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特别是城区共建单位要帮助各个共建村拿出详细的、切合实际的文明示范村建设方案,指导帮助共建村搞好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等,力争短期内使所包村的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同时也应该明确,这次城乡精神文明共建,不同于过去的扶贫开发,重点也不要放在帮钱帮物救济扶困上,要将重点放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上,相互交流经验,在阵地建设上相互支持帮助,在村庄发展规划上提供思路,在管理上相互借鉴提高,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第三,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保证共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县文明委印发了《五莲县城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制度》,主要有组织领导制度、领导包点制度、双向协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联络制度、考核制度、一票否决制度、档案制度等8项制度。这是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共建的制度保证,各共建对子要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共建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已签定的协议书,按照协议尽快开展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县文明办。
三、强化领导,确保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取得实效
各共建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共建活动纳入本单位的总体规划中,健全组织机构,落实保证措施。共建双方的主要负责人要结好“亲家”,加强联系,经常走动,互通信息,沟通思想,增进感情,搞好协作。活动的开展要坚持正常,要将重点放在文明示范村建设上,从开设市(村)民文明学校入手,开展好教育培训;从清理三大堆、搞好环境治理入手,抓出文明示范街、示范户;从加强阵地建设入手,开展丰富多采、扎扎实实地创建活动;从创建面向21世纪的学习型组织入手,提高村民法律、科技、文明意识。各党委也要配合县文明委加强对城乡共建活动的检查指导,注重实际,讲求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县文明委也将行使好“红娘”职责,进一步完善城乡共建精神文明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新形势下开展城乡共建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提高文明创建的途径和手段;还将定期不定期地组成检查组,由各主任按照包点分工带队对共建情况进行检查。县内各新闻单位也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共建活动的深入健康发展。
同志们,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已经启动,希望大家明确重点,加大措施,把共建活动开展得既丰富多采又扎实有效,为推动全县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