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搞好《中国五莲》网站对外信息发布,更好地宣传五莲、推介五莲,树立五莲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二、加强对网站信息的更新。根据网站栏目内容设置,网站信息分随时更新和定期更新两大类,由各个栏目相关单位负责报送。随时更新要做到当天更新,定期更新的按时间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更新责任分工另行制定)。特别是 “五莲要闻”的栏目内容,由县信息中心负责采集、整理、发布,要加快更新速度,做到当天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当天撰写稿件,当天发布。
三、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由县信息中心负责的栏目内容,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负责采集、整理,主管人员初审,报分管部长审核签发后方可对外发布。由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的栏目内容,本着“谁报送、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确定采集、编辑、审核和上报的程序,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送县信息中心发布。
四、县信息中心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资料进行登记并存档。
五、所有部门、单位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