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进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群众投身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建功立业;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指导各级妇女组织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加强妇女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
科室设置:
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权益儿童部3个部室。
办公地址:县城人民路19号
联系方式:(0633)5213142
荣誉称号:
2000年6月,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全国儿童工作先进县称号。
2004年6月,被省妇联、省林业局、省绿化委员会评为“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先进集体。
2004年12月,被省妇联表彰为先进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