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办法;对全县档案工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全县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接收、征集、保管县委、县政府及各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重要历史档案资料、革命历史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安全保护、统计、鉴定工作,做好档案编研和开发利用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开展以《档案法》为主要内容的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全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科室设置:
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管理科、编研科、法规科五个科室
联系方式:(0633)5213365
传真:(0633)5213365
荣誉称号:
先后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档案局授予“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档案局授予“全省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全省档案宣传先进单位”、“山东省规范化目标管理一级档案馆”、“山东省2004年档案年度考核一级档案馆”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