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水平,县委、县政府决定,2005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部门行业作风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5年县直部门行业作风评议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总要求,紧紧围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跨越发展这一主题,坚持纠建并举、整改结合的方针,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全县部门行业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为全县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
2005年接受民主评议的范围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国家、省、市驻五莲的执法单位与行业,共55个:发展计划局、物价办、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建局、交通局、安全监督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局、计生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统计局、文体局、体育运动中心、环保局、财贸办、粮食收储中心、外经贸局、招商局、畜牧中心、农机中心、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县联社、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局、邮政局、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中保公司、寿保公司、烟草公司、丝绸公司、公路局、盐务局、医药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新华书店、石油公司。
三、评议内容
(一)履行职责,服务经济情况。是否立足本职工作,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建设“山清水秀、县强民富”新五莲的总目标,认真履行部门行业工作职责,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工作举措,强化服务职能,促进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情况。是否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法一视同仁,严禁徇私舞弊,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乱收、乱罚、乱摊派,以罚代管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办事公开,务实高效情况。是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公开,精简审批事项,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推动政府工作提速。
(四)规范管理,文明服务情况。是否抓好政务公开,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实行承诺服务,积极培育“示范窗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五)领导带头,廉洁自律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务实,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个不许”,管好亲属及工作人员,确保本部门行业的干部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实行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采取“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各界发放评议票1200张。
1、评议票发放范围。评议票分A票、B票、C票三种:A票为领导干部评议票,发放范围是县级领导,县直党政群机关、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限额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B票为社会评议票,发放范围是县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部分在职副科级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乡镇直部门负责人及部分村党支部书记;C票为代表评议票,发放范围是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工、青、妇、武、老干部、新闻工作者,民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工商联会员代表。
2、评议票计分办法。评议票按百分计,其中A票占总分的40%,B票占30%,C票占30%。“满意”票按100分计,“基本满意”票按80分计,“一般”票按60分计,“差”票按0分计。
3、实行一票否决和扣分制度。(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不合格、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为优秀档次。(2)部门干部职工有违法犯罪或到市以上集访的,每出现一起扣2分。(3)干部职工违纪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对基层或群众投诉的问题未在承诺时限内采取措施整改和答复的,每件扣1分。
(二)评议步骤
1、年初部署。召开全县2004年度民主评议行业作风总结暨2005年民主评议部门行业作风动员会,下发行评实施意见,通报表彰行评先进单位,部署工作任务。
2、自查自纠。被评议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行业特点和上年度民主评议活动中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和2005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寻找根源,列出单子,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半年调度。县行评办加大督察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加大培育“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工作力度,总结行风建设经验。7月份,县行评领导小组召开全县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座谈会,下发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意见征求表,促进部门行业作风的全面提高。
4、社会监督。(1)继续组织行风监督员不定期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由行评办及时反馈到部门落实整改。(2)实施投诉和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5213245),随时受理行业作风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查处和反馈。
5、集中评议。从12月上旬开始,实施集中评议,分别向社会各界发放行风评议票。县行评办将各类评议票的评议结果结合“一票否决”情况汇总整理,向县委、县政府和行评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单位反馈。县委、县政府向全县通报行评结果,表彰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五、奖惩办法
(一)根据评议得分确定档次,即按实际得分,从高到低,取前10名为优秀,80分以上的为较好;70分以上的为一般,不足70分的为差。
(二)对2003年以来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部门,从2006年起免评两年。在免评期间出现“一票否决”方面问题的,取消免评资格,从次年起继续参评。
(三)县委、县政府对被评为优秀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授予“2005年度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向其省、市业务上级发喜报。
(四)对年度行风被评为差的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说明情况,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连续三年被评为倒数第一且评议得分在70分以下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属县管干部的一律降职或免职,属条条管理的,县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给五莲整体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当年行风评议先进单位资格;对在行风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请客送礼等搞不正之风的部门和单位,经举报查实取消先进单位资格。
六、组织领导
县里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2005年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被评议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总结行风建设的经验和不足,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本部门的行风建设。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和关心支持行评活动,保证行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