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21MB230311XB/2025-029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五莲县消防救援大队 | 组配分类: | 抽查计划 |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五莲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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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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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制定《2025年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25年1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社会单位库的所有单位。 二、抽查内容 按照《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清单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件1)。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频次。综合考虑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消防安全风险等级、消防安全信用等级等因素,对检查对象的抽中率实行浮动管理。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抽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三)抽查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检查1次,其他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要综合统筹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校核每月“双随机、一公开”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比例,确保应查尽查。 (四)抽查公示要求。 1、每年1月底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2、每月月底前,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生成下月抽查计划,并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随机抽查过程公开、规范。 3、每月月初将上个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结果公开、透明。 (五)抽查结果处理。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属于消防救援机构职责的,依法依规查处,并纳入信用监管范畴;不属于消防救援机构职责的,及时移交给相关部门。
附件:五莲县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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