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 2025- 12- 24 10: 51 信息来源:日照市五莲县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监督部门

监督主体

监督职责

监督依据

监督对象

监督事项

监督方式

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清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公路工程相关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

本清单所称农村公路工程是指农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等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和其他公路工程。

1.负责监督权限范围内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2.受理监督权限范围内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

5.其他招标投标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招标人;

2.投标人;

3.招标代理机构;

4.评标专家。

1.招标前期工作的监督;

2. 资格审查(含预审和后审)环节的监督;

3. 开标环节的监督;

4. 评标环节的监督

5. 定标环节的监督;

6. 合同签订及履约环节的监督

通过事前备案监督、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的方式进行,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方法,加强大数据分析监测预警,推进交易流程、行政监督电子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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