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11210043709143/2022-156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依据 |
| 成文日期: | 2022-12-08 | 发布日期: | 2023-11-07 |
| 文号: | 效力状态: | ||
| 标题: | 【政策依据】2022年五莲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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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2022年五莲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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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定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资金一次性直接补贴到农户,每年发放补贴一次,属于普惠制。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以2014年农业三项补贴为基础,从2016年开始,将原中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80%、中央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发放的用途为引导农民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保护,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补贴资金应引导农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二是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还田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三、补贴资金发放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农户已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的耕地,补贴资金仍直接发放给承包耕地的农户。 四、享受补贴的范围 由于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原因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类作物,如所有粮油作物、蔬菜瓜类、甘蔗、木薯、麻、草莓、西瓜、一年生中草药等作物对耕地质量不造成影响的,可以予以补贴。对于多年生及木本植物,如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茶叶和花卉等,不予以补贴。总之,对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有影响的不予补贴。五、亩均补贴标准 每个县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当年补贴资金总规模加上上年结转的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另行安排的资金,作为当年补贴资金总规模,按经地方政府审核确认的全县区补贴总面积,计算出本县区耕地地力保护的亩均补贴标准(五莲县2021年亩均补贴标准为:134元)。所以,每个县区的亩均补贴标准不会相同,但同一县区内在2022年度应执行统一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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